在老街省部署电子发票第二阶段的应用
4月4日上午,老街省二期电子发票应用实施指导委员会召开全省电子发票应用实施工作会议。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Hoang Quoc Khanh先生出席会议;在老街省申请电子发票第二阶段的指导委员会成员;省内提供电子发票的组织代表。
会议现场
2022年3月24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第638/QD-UBND号决定,关于成立老街省电子发票实施第二阶段(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指导委员会常设小组作为指导委员会 638号指令);据此,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Hoang Quoc Khanh同志任委员会主任;省税务厅厅长为副厅长,成员为多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领导;常设小组由省税务厅厅长任组长,成员为税务厅代表和各区、镇、市税务厅厅长。
会上,省税务厅领导介绍了全省电子发票应用方案,并汇报了省税务厅这项工作的成果。据此,截至目前,人力资源、培训、技术基础设施的准备、运营中心的建立以部署电子发票和公告以及对组织和个人的宣传已经进行。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Hoang Quoc Khanh先生在会上致辞
开发满足电子发票管理流程的信息技术应用软件;接收使用电子发票的注册;利用电子发票数据进行税务管理;支持解决纳税人问题、使用应用软件的业务流程等工作将在4月和5月完成。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省638指导委员会负责人Hoang Quoc Khanh先生要求全省5月底前达到70%,6月底前达到100%。有资格申请电子发票。为实现上述目标,省税务厅和638指导委员会委员要积极抓紧落实交办的任务,各支部委员要立即与各区镇人委会主任协调。市组织召开此项工作会议,“强化宣传工作,让各级、各部门了解任务”部署应用非税务行业电子发票。
省人委会常务副主席要求省税务厅做好技术基础建设,保障电子发票部署资源,及时处理部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商,确保有足够的技术能力以合理的成本部署和支持纳税人登记和使用电子发票;对正在营业或停业的工商登记主体进行审核,确保不遗漏安排人员指导电子发票的登记和执行工作。在辖区税务机关公示热线电话,及时支持和解答纳税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省督导委员会638代表按下按钮,启动在老街省实施电子发票
同时,要求税务部门会同部门、分局、地方、单位,加强对实行电子发票和不使用发票的好处的宣传;拓宽互动渠道,支持纳税人办理电子发票。
会上,省税务厅公布了第1002//QD-CT号决定,关于成立中央组对税务厅电子发票申请进行管理;公布支持纳税人实施电子发票的热线电话;省督导委员会638已按下按钮,启动在老街省实施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