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蔡建立智能监控管理中心
近日,老街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在老街省设立智能监控管理中心的第1655/QD-UBND号决定。智能监控管理中心位于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总部3楼。
相应地,老街省智慧监督管理中心是信息通信厅下属单位,承担电子政务、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和智慧管理等信息系统监测和运行的协调中心。老街省市; 收集和处理信息,为分析、数据处理、可视化展示服务,为省人委会的指导和管理服务;会同各部门、分支机构、区、镇、市人委会,对专业监督管理中心和区级监测控制中心进行数据运行、更新、提供、共享和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
中心有自己的印章,由信息通信部直接综合指导和管理;可以使用信息和通信部的设备和人员来执行分配的任务和权力。
老街省智慧监督管理中心通过信息通信厅,负责对方案和项目提出建议,制定中心的年度和五年发展计划,并确保中心运营条件的条件提交给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老街省智慧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科研、接收、转让、咨询、督导、培训、培训等工作;定期汇总并上报中心的一套产出指标,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管理服务;监督和监督省人委会常务委员会结论的落实情况;根据省人委会发布的规定,组织运行老街省智能监控管理功能;根据省人民委员会颁布的规定,组织运行老街省电子政务与智慧城市连接管理共享数据系统;部署共享基础设施系统的管理、管理和运行条件,确保服务于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的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规范和共享信息系统,监测各部门、分支机构、县、镇、市人民委员会分散监督管理中心的信息处理;组织全面交流与中心服务建设发展相关的内容和成果;人力资源、财务、资产按分派、分权和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中心直接联系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公社、区、乡人民委员会及组织、企业,了解信息系统相关情况,为信息服务智能运营连接;通过信通厅协调省人委、区人委、公社人委各单位负责人、干部和公务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工作方针老街省电子政务系统信息系统和智慧城市发展服务;有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提供信息、发布指导性文件和通知文件,以保障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服务发展。
该中心位于老街省老街市南江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总部3楼。